“崔大姐,您的身体还好吧!上次申请司法救助的钱有没有收到......”日前,祁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再一次和司法救助申请人崔某进行通话,对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核实了解。
2022年9月,崔某的丈夫因一起工作事故受伤去世,该纠纷经祁门县法院受理后,崔某获赔26余万元。因被告程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崔某遂向祁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穷尽执行措施后,仅执行到3200元。鉴于崔某肢体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仅依靠国家低保补助和村级帮扶维持生活这一特殊情况,执行法官遂依法为其申请司法救助款50000元,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司法救助是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是保障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途径。为切实保证国家司法救助落到实处,派驻纪检监察组遂对祁门县法院2023年以来办理的8件司法救助案件开展司法救助资金专项检查,通过调取台账资料、走访救助对象、听取部门意见建议、紧盯救助效果等方式进行全面“体检”,进一步压实驻在单位主体责任,帮助其消除廉政风险。
下一步,祁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将对司法救助资金发放检查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将救助对象、适用标准、实施程序、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等五个方面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确保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合理,让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