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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不一致,钱还能要回来吗?
作者:李红香  发布时间:2024-04-02 11:24:07 打印 字号: | | 阅读次数:

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纠纷是最常见的纠纷之一。无论是向他人借钱还是借钱给他人,借条都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在借款时,一般都会写一张借条或者欠条作为凭证,但如果欠条上借款人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不一致,欠款还能要的回来吗?

2019年8月原告崔甲借款12500元被告方某,约定还款日期为2020年1月,被告也于当场出具条。借款期限到期后,被告方某不仅不履行还款义务,还将原告电话、微信拉黑,原告经多次催要无果后遂祁门县法院提起诉讼。

接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发现其号码无法打通,遂联系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几番周折后才与被告取得联系,然而被告再三表示根本不认识崔甲。承办法官遂仔细查阅卷宗,发现原告提供的证据只有一张身份证和一张欠条,诉状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崔甲,而其提供的欠条上借款人名字是崔乙,这二者有什么关系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法官原告取得联系。此时原告才告知,自己本名叫崔甲,只是因为此名偏女性化,所以在社会交往中都对外自称崔乙,但被告方某与自己有亲戚关系,对方不可能不认识自己。

了解清楚案情后,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法官首先将原告的身份证和欠条展示给被告看,告知崔乙即是崔甲,得知此情况后被告也对欠款的事实表示认可,但自身目前经济困难,希望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原告则对对方欠款时间较久且将自己微信拉黑的行为表示愤怒,不愿意作出让步。于是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的角度耐心劝说,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2024年3月底开始,每月归还1000元,至款清为止。

法官说法:欠条或借条等债权凭证,既是权利人主张债权数额的凭证,也是证明合同关系的凭证。因此在书写欠条时要内容明确,规范书写,避免产生纠纷。书写欠条时一定要核对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欠条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而对方又予以否认,则需要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配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责任编辑:汪希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