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返乡年关近,吆喝声里“法”味浓

作者:李杉杉  发布时间:2024-01-18 10:46:49 打印 字号: | | 阅读次数:

春节前期既是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黄金期”,也是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违法活动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1月17日,祁门县人民法院联合祁门县人民检察院、北街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

    “爷爷奶奶,春节马上到了,来听我们普普法,结束后我们有宣传小礼品发放哦!”

“阿姨,这是我们精心制作的法律宣传手册,也可以带回去给家里人看看,提高我们自身的反诈意识和防骗能力。”

在北街社区门口的“小摊”上,法院干警拿着法治宣传手册向路过的群众吆喝着……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对非法集资的方式、危害和后果进行了宣传,提醒群众要增强风险辨别能力,坚决抵制“高额返利”的诱惑,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法院干警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宣传手册的方式向来往群众讲解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定义,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析法律条文,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中去,踊跃举报案件线索,为平安祁门建设贡献力量。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宣传品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李杉杉)

法官提醒: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陷阱”“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传销式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类集资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责任编辑:汪希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