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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祁门县法院开展2024年首次统一执行行动
作者:郑琼 王润广  发布时间:2024-01-30 10:40:12 打印 字号: |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切实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月12日清晨六点五十分,随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国珍一声令下,祁门县人民法院2024年“江淮风暴”统一执行行动第一枪正式打响,执行干警按照既定路线兵分三路,奔赴执行现场。

抚养义务当履行

“这是你作为孩子父亲应尽的法定义务!”7点整,第一组执行干警来到某小区,敲开了被执行人张某的家门,开门的是张某现任妻子。执行法官出示工作证说明来意,张某妻子向法院诉说丈夫在外务工,自己全职带娃无经济收入,一家人生活开销全靠丈夫。执行法官听后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张某与前妻婚生女儿的学习教育费用是是张某作为父亲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并让张某妻子拨通张某电话,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劝说最终张某表示月底前会支付剩余款项。

耐心释法解纷争

与此同时,第二组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汪某汪某与祁门某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汪某向祁门某超市分期支付总货款50000余元,但汪某未按上述约定如期履行,祁门某超市遂于2023年11月就未支付所有货款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从情理法角度劝说汪某,诚信是生意人的立身之本,和气才能生财,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汪某听后当场归还20000元,执行法官立即把案件双方叫到法院调解室,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剩余款项于2024年2月底前支付完毕。

力震慑促还款

申请人方某与被执行人倪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倪某未按照调解书上载明的协议内容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后,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联系,表示要还款,承办人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前往法院面对面调解,被执行人现场主动履行5000元,并表示春节继续履行部分。

    此次执行行动,提前摸排锁定10名被执行人,出动干警30名,警车6辆,拘传2人,上门查找8户、搜查2次,执行到位45000元,达成执行和解金额40000元,其中两案当事人迫于执行威慑力主动履行。


 
责任编辑:汪希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