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祁门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以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为沟通媒介,成功化解6起涉农民工工资纠纷。
2020年,刘某雇佣胡某等6人在某建筑工地上施工,并与他们约定工资标准。工程结束后,刘某一直未结清工资,胡某等6人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遂起诉至祁门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标的同种类,且被告是同一人,诉调团队遂决定并案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处理。鉴于被告刘某在外地,专职调解员指定双方于27日上午9时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进行调解,通过专职调解员耐心倾听、细心疏导、明法析理、真心服务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据悉,祁门县法院将着力对标“一以贯之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诉源治理提升年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作用,不断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综合效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