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起纷争 悉心调解见成效
作者:汪一敏 叶媛  发布时间:2023-02-14 08:46:37 打印 字号: | | 阅读次数:


 近日,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经过祁门县人民法院法官倾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确定了工程款593万余元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2019年7月,武汉劳务公司与中铁某路桥公司签订多份分包合同及协议,承包中铁某路桥公司在祁门境内的一处工程,双方已进行期中、期末验工结算,但中铁某路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剩余工程款及保证金,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武汉劳务公司遂于2023年1月12日诉至祁门县法院。

 审理过程中,由于标的数额大,法官积极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于庭审当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尽力督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承办法官从双方争议不下的工程款数额及支付方式入手,建议双方能够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充分考虑时间成本及如何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工程款数额及采用现金、银行承兑汇票、云信等方式支付工程款的一致意见,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一直以来,在审理涉企案件中祁门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方式,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程,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不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汪希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