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祁门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进行查扣,促使被执行人配合执行工作,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国网安徽某公司与黄山某物流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经祁门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黄山某物流公司共欠国网安徽某公司电费、违约金等共计179406.22元,该款于2022年9月15日前支付60000元,于2022年10月15日前支付60000元,于2022年11月15前支付59406.22元。但黄山某物流公司一直未按调解协议履行,国网安徽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该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黄山某物流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黄山某物流公司仍拒不还款,还用各种理由搪塞法官。鉴于此,执行法官立即决定扣押其车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2月7日上午,祁门县法院执行法官获知车辆出现轨迹后赶赴休宁县商山镇,并于上午10时9分发现车辆所在,法院干警及时与司机交涉并成功扣押该车辆。
此次扣车行动以极快的效率获得了成果,对被执行人形成有力震慑。下一步,祁门县法院将继续加强财产调查,穷尽一系列调查措施,坚决兑现当事人的权益,切实把胜诉权益转换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