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讯
一男子缓刑期内赌博被依法收监执行
作者:娄文琪 刘西子  发布时间:2022-11-10 09:06:34 打印 字号: | | 阅读次数:

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适用缓刑,考验期间却参与赌博。近日,祁门县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对社区矫正人员许某某缓刑,裁定对其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1年10月27日,许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自2021年11月11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止。 2022年1月29日许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实施了一次赌博行为,祁门县公安局对许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五百元行政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社区矫正对象许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情节严重,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故作出上述裁定。

法官提醒:缓刑是对罪犯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社区矫正中心在一定期间内对其进行考察,并根据考验期内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制度。获得缓刑的罪犯,理应倍加珍惜机会,自觉遵法守法,接受监督教育。如果违反法律规定,肆意妄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汪希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