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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强制拆除“一堵墙”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者:程海卫  发布时间:2020-06-08 17:07:09 打印 字号: | | 阅读次数:


6月1日,祁门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法警等一行前往金字牌镇某村依法强制拆除“一堵墙”,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相邻权,也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陈某和汪某两家是邻居,陈某先于汪某在相邻地块上建成一栋楼房,并在房屋北侧开了一道侧门后因两家纠纷中,汪某一时之气在自己的地块上修筑了一堵墙,挡住了陈某侧门的采光和通行2016年2月,陈某向祁门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汪某搬移门前堵物,恢复原来前后排水水路,停止一切损害行为。该案经两审终审,黄山市中院判决维持祁门县法院的判决,判决被告汪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隔离墙。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汪某一直以其在外务工为由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陈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告知汪某主动履行义务,汪某仍然是借故拒不履行义务。最终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周围住户的见证下,依法将这堵“隔离墙”强制拆除,保障了陈某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责任编辑:程海卫